什么是行政行为(酒驾属于什么行政违法行为)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2年10月10日11时52分20秒 328 0

针对醉酒驾车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和一系列社会问题,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纳入刑法处罚范围。与此同时,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做了相应的修改。现阶段,在行政处罚的前提下,我国醉驾被纳入刑法,说明此类行为发生了质的变化。但是,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因为成都的一起酒驾事件,这个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如何处罚,涉及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衔接。

第一,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的理论基础。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是相关行为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所承担的相应责任。这两种刑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用来剥夺违法者部分权利的强制措施。两者都属于公法范畴。虽然他们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他们之间的差异不容忽视。在法治条件下,法律追求的公平、自由、效率、秩序等价值要求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挥各自的作用。但是,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并没有完全分开。在一定条件下,当一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行政法规,而且“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时,这种违法行为的双重性就已经决定了对行为人的处罚及其责任的双重性。不仅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给予他一定的刑事处罚,还要追究他的行政法律责任,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行政行为(酒驾属于什么行政违法行为)-第1张图片

第二,对当前惩罚形式的思考

1.应该用行政法而不是刑法来规制酒驾。从我国目前交通的实际情况来看,管理水平低、执法不严是我国交通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中国交通从交通秩序的日常管理到行驶证的发放,都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因此,在现阶段,要减少酒后驾车的情况,不仅要严格酒后驾车的行政执法,还要落实禁止酒后驾车的相关配套行政措施。也就是说,醉驾是法定犯罪之一,其法律防线是刑法和交通行政法的结合。虽然刑法在其中的运用并不广泛,但刑法应该始终具有“最后手段”的特征。规制酒驾的法律制度应严而不严,不应严而不严。

什么是行政行为(酒驾属于什么行政违法行为)-第2张图片

2.分而治之的刑事政策可以用于不同的醉酒司机。中国是一个酒文化相对发达的国家。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在我们的国民生活中已经普及,相应的,酒后驾车的现象也开始增多。因此,对醉驾者采取分而治之的刑事政策无疑是处理此类问题的最佳选择。对于尚未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醉酒驾驶人,交通部门可以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给予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司机,可以重罚。同时,要从科学的角度考虑酒驾累犯,研究他们的饮酒习惯和对惩罚的“免疫力”,尽最大努力使他们康复,顺利回归社会。这样可以实现酒驾者和国家的“双赢”。并不是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寄托在严厉的惩罚上。

第三,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重构衔接的实现路径

1.实现了惩罚的常态化。《刑法修正案(八)》只规定了醉酒驾车将面临罚款和拘役,没有区分醉酒驾车的具体情形。这使得我国法律在醉驾处罚的衔接上,形成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不衔接”。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在治理酒驾行为时,会采用突击式、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酒驾行为实施集中治理方式。这种方法虽然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减少酒驾行为,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强化酒驾者的侥幸心理。当行政处罚程序因上述原因先于刑事程序时,应注意案件移送与刑事立案的衔接。行政机关先行适用行政处罚后,发现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立案重新处理。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况,由于行政机关的主观认知偏差,行政机关往往不会主动将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

2.现行刑法中有关醉驾的规定应进一步完善。现行刑法中关于醉酒驾驶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交通肇事罪中包含的部分醉酒驾驶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部分醉酒驾驶造成事故的案件,以及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拘留或者罚款的相关记录。虽然刑法在这一部分只规定了财产刑和自由刑,但没有规定资格刑,使得这一部分的处罚措施和行政处罚没有形成有机的链条,刑法的这一部分还有待完善。

结束语

至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在这个问题上要避免空白立法,尽量让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适当、及时、有效的处理,而不是严惩不贷。因此,醉驾被纳入刑法的社会效应是一个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不要被舆论中的报应思想所左右。白为神木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