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联交易(什么是关联交易转账)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2年10月10日10时12分00秒 233 0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中一种特殊的自我交易,本质上也是一种利益冲突交易。一些企业利用其与公司的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公司与自己或其他关联方进行不公平交易,严重损害了相关利益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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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什么是“联想”?

在税收层面,具体判断条件列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同期相关申报及数据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存在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的关联关系: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25%以上的股份;双方作为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2)双方存在股权关系或者都是第三方股东。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的规定,但双方之间的贷款资金总额占一方实收资本的50%以上,或一方全部贷款资金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的贷款或担保除外)。

(3)双方存在股权关系或股份由第三方持有。虽然持股比例不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要求,但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的特许经营权,另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正常进行。

(4)双方存在股权关系或者都是第三方股东。虽然持股比例不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购买、销售、接受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受另一方控制。

(五)一方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对方委派或者任命,或者同时担任对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双方半数以上的董事或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由第三方任命或委派。

(六)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等抚养、扶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与双方有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关系之一的。

(7)双方在实质上有其他共同利益。

《公司法》对关联关系的解释参见第十三章附则第二百一十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家控制的企业之所以相关,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受国家控制。”

02.如果没有关联交易,是否要填报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同期数据管理相关申报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在报送相关业务交易年度报表时,应填写国别报告:

(一)居民企业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各项收入总额超过55亿元人民币。

最终控股公司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的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财务报表,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成员应包括:

1.实际上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何实体。

2.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的任何实体,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的要求纳入跨国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3.仅因其业务规模或重要性而未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何实体。

4.独立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

(2)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提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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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公司所属的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收入、税收和经营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年度内没有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无需进行关联申报,报送年度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

来源:中道财税作者: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