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妻多夫(中国一妻多夫制合法吗)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2年12月03日07时47分18秒 196 0

中国的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在中国合法吗)

西藏有句话:“一家独大,一个乞丐一堆。”由于生活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为了保持家庭财产和劳动力不被分散,形成了历史上罕见的“一妻多夫”现象。实行区域自治的西藏自治区对此有一个“变通规定”,规定变通规定实施前形成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婚姻,准予维持,凡不主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准予维持。一夫多妻制在西藏有几千年的历史,是保护家庭财产的一种方式。

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模式下,几个男性的分家会造成家庭财产的分割,削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还会让家里的劳动力稀缺,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西藏的一夫多妻制是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主要是在农村。位于青藏高原,几乎没有可耕地。再加上恶劣的生活环境,小家庭的实力很弱,而一夫多妻的家庭则可以加强家庭实力。在生活环境和文化相似的喜马拉雅山北麓和南麓,一夫多妻制家庭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

如何举办婚礼?

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内部关系藏族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家庭有几种形式:兄弟杂婚制、朋友杂婚制和罕见的父子杂婚制。但在康区,最重要、最普遍、最铺天盖地的就是兄弟杂婚制。解放前,谭先生调查了今天甘孜地区的一夫多妻制家庭45户,其中杂婚制兄弟44户,共101人,平均每户2.3人,非兄弟杂婚制家庭1户,丈夫2人。一夫多妻制是最常见的家庭,杂婚制是兄弟,其次是杂婚制,第三兄弟。在杂婚制中有四个以上的兄弟只是一种罕见的现象。昌都丁青县丁青村一夫多妻制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拓跋乡有9个一夫多妻制家庭,7妻两夫占78%,一妻三夫和一妻四夫分别占11%。

康区藏族的婚姻包括结婚和结婚。但一夫多妻制家庭都是有夫之妇,没有发现几个兄弟能进女方家的。其婚俗与一夫一妻制相同。因为麦道夫,求婚的时候,有的要说清楚几个兄弟结婚,有的不结婚。举行婚礼时,有三种不同的情况,其中一种是由一个人作为代表参加。这种情况下,大哥以妻子为代表,后来弟弟们逐渐长大,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从名誉丈夫变成事实丈夫,完成了共夫家庭。当然也有少数例外,代表不一定是大哥。比如鲁乌旗县有个家族兄弟杂婚制,哥哥是瘸子,结婚时弟弟代表婚礼。第二种是所有兄弟都参加婚礼结婚。

比如丁青县丁青村的布吉兄弟,参加婚礼,兄弟并肩而坐,妻子坐在旁边。第三种是让一些兄弟参加婚礼。比如丁青宗色扎部落的泽丁扎巴结婚的时候,他的父亲给他们三兄弟娶了一个老婆,但是他还年轻,只有两个兄弟参加了婚礼。哪种结婚方式主要看其具体情况,比如兄弟的数量,兄弟之间的年龄差异程度,大哥和新娘的年龄差距等等,同一家庭不同代人之间也有差异。Ruji是参加婚礼的两兄弟,但他们的儿子是代表。

怎么称呼一夫多妻的孩子爸爸?

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孩子和他们父亲的关系可以从称谓上看出来。一种是叫大哥爸爸,其余都是叔叔。在芒康,大哥叫爹,其余叫叔、二叔、三叔。如果大哥死了,可以叫二哥爸爸。另一个不区分,几个老公都叫爸爸。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式有时会在同一个村子里并存,比如丁青县的丁青村。

称呼方式不同只是一种习惯,并不代表真的是谁家的孩子。在昌都接受调查的几个家庭的父亲从来没有想象过谁是自己的孩子,谁是别人的(哥哥的或弟弟的)。反正这个家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相反,孩子也一样,对父亲一视同仁,也不知道真正的亲生父亲是谁。孩子的归属,是从家庭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强调个人。这个习惯也有利于家庭和睦。

丈夫必须被平等对待。

在昌都,社会上对麦道夫家族的妻子有一个普遍的评价标准。如果兄弟之间能够团结一致,孝顺父母,一家人能够和睦相处,就被认为是贤惠的,受到舆论的称赞。另一方面,如果兄弟婚后要分居,会被舆论指责妻子偏心。这种想法根深蒂固,大家都知道。结婚后,女人会被长辈告诫要平等对待丈夫,不能偏袒一个人。例如,贡觉县丁卡村的宋娜告诉她,她嫁给了四个兄弟。婚后长辈告诉她,要平等相待,搞好团结。因此,麦道夫的妻子也很重视这一点。做好团结工作。除了日常生活,一夫一妻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区别在于处理和丈夫的性关系。

阿坝,丁青县丁青村人,嫁给了卢赞两兄弟。她说兄弟俩都不错,哥哥对人老实善良,弟弟年轻聪明。相对而言,她更喜欢弟弟,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两兄弟一视同仁,在性生活中也不偏心,尽量满足。两个哥哥对她也很好,在她身体不适的时候很体贴,一家人很和睦。

一夫多妻的妻子如何与丈夫同房?

夫妻同房,之前的资料记载,丈夫一般会在门口放一个信物,表示其他丈夫自然会避开。在昌都,有一种新的方法。有些家庭,丈夫之间是有默契的,不需要明显的方法。很自然,人们会知道兄弟们与他们的妻子共用一个房间,例如,当兄弟们不在床上时,他们会去他们妻子的房间,或者他们的兄弟在睡觉后离开。因为每天生活在一起,从一些细微的动作就能知道,所以其他老公都有意识的回避。

在生活的一些具体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总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系统那样规范统一。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分工,有人说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较高,有人说较低。根据在昌都的调查,妻子在家庭中处于自然正常的地位,不存在明显的男尊女卑等文化习俗。但是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是有一般分工的。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几个丈夫往往有一定的侧重,但并不严格,在种田、放牧或经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

不同家庭根据自身特点,既有暂时的分工,也有长期的侧重。例如,芒康县嘎托镇土登杨佩一家就是典型。家长土登·杨佩负责家庭经济和家务安排,而妻子罗瑜主要做家务、做饭和照顾孙女。三个儿子嫁给了仁青曲珍。大儿子主要从事商业,二儿子主要从事农活(主要是重农活,如运化肥、庄稼、梨田、柴火等。),三儿子从事长途和短途运输,仁青曲镇主要从事一些轻农活(如种植、田间管理、收割等。).根据各自的特点,有大体的划分。这是一个生产经营活动复杂多样、工种多、分工细的家庭。

其他以农牧业为主的家庭就没那么复杂了。一般来说,妻子做家务,带孩子,做轻农活和农事。丈夫主要从事繁重的农牧劳动和出售农牧产品等对外经济活动。他们的分工主要是基于年龄和性别特征,并没有特别歧视妻子,妻子也没有特别的权利。

家庭如何继承财产?

昌都藏族传统基层社会的整合主要依靠宗教和地域组织,没有以血缘亲属为纽带的普世宗族组织(三眼等地的巴托组织除外)。普通农牧民只能追溯到祖辈或者曾祖父,很少有人能说得清楚。家族血统观念不强。在家庭中,孩子之间没有直接的区分,都是平等对待的。非婚生子女也是如此,在社会上不受歧视。这突出表现在继承权上。

中国一妻多夫(中国一妻多夫制合法吗)-第1张图片

对于一般农牧民来说,继承权主要是家庭财产的继承。一般习惯,孩子长大了或者分了,或者结婚离家。家庭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根据家里的人口来算,大部分给每个人(有的地方给父母多一点)。子女,包括一直住在家里的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存在厚此薄彼的制度。如果家里孩子多,就没有父母留在家里的制度传统。如果你觉得父母孝顺能干,你想留在家里,你就留下。对于第一人来说,继承权除了财产之外,还包括第一人身份的继承。儿子也是如此,不分老幼。私生子也可以继承。正如丁青宗色扎部落首领泽丁扎巴所说,那时候,他的妻子根宝尼扎彭措还没有男孩。

听说尼扎彭措,旗里有个私生子。确认后,我主动把孩子接回家,成了根保。另一个定本与妻子育有一子。孩子长大后去拉萨当了喇嘛,没有回家,妻子就把私生子从定本里接回来继承家业。正是这种习惯为一夫多妻制家庭妥善解决子女问题提供了传统文化基础。如上所述,一夫多妻制家庭的丈夫不会刻意去发现自己的孩子是谁,谁是被调查家庭中哥哥(或弟弟)的孩子。

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知道这些并不重要。在社会上,对麦道夫家族子女的看法也是“以家庭为本位,外人称子女为一家之子,而非某人之子”。换句话说,如果一种文化特别强调男性的血统,仅凭这一点,麦道夫家族就难以生存。

一夫多妻是一种怎样的婚姻组织?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只有三个哥哥,一个嫂子。”罗布吸了一口烟,从眼角瞥了一眼我的反应。

那时候我刚到拉萨,偶尔听到“一妻多夫”这个概念,就急忙找我的藏族兄弟求证。

我很震惊。瞪着眼睛,半晌没说话。

一夫多妻自然是我们公司常见的空,一夫多妻从小就被古装剧渗透。然而,一夫多妻是一种怎样的婚姻组织?

我拉着Rob坐下,尴尬又略带激动,连问哪里都不知道。罗布自己说的。

“这在我们日喀则地区其实很常见。”

中国一妻多夫(中国一妻多夫制合法吗)-第2张图片

“一个女人属于不同的家庭吗?”——显然现在是男权社会。

“不,一夫多妻制的女人都嫁给了自己的兄弟。”

“兄弟之间不会有争执吗?”

“没有。”

“如果他们想和这个女人发生关系,比如你的哥哥和嫂子,他们怎么确定?”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才问的。

“一般你要和这个女的发生关系(很明显,他没有不好意思说嫂子),就在门口挂个鞋,别人会主动回避。”

虽然那晚聊了很多,但还是无法理解这种婚姻形式。2012年藏历新年假期,我也有时间去了罗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