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被害身亡-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阻止非法电鱼被害身亡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3年01月27日14时32分39秒 161 0

“十年禁渔”是我国一项重要决策,然而偏偏有些人要知法犯法顶风作案。安徽省绩溪县近日就发生了一起非法电鱼事件,一名32岁扶贫干部阻止非法电鱼被害身亡,据了解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抓获,案件的更多细节还需要进一步侦查,那么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被害身亡还有哪些值得了解的呢?大家和小编一起往下看~

 

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被害身亡-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阻止非法电鱼被害身亡-第1张图片

 

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被害身亡

 

2020年10月30日零时许,安徽省绩溪县板桥头乡下溪村发生一起命案。据绩溪县板桥头乡政府消息,受害人章建军为中共党员、县教体局干部、绩溪县板桥头乡下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

 

据悉,章建军在村制止非法电鱼的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30日不幸去世,年仅32岁。

 

章建军于2018年4月选派任板桥头乡下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多次被评为板桥头乡优秀共产党员、全县扶贫工作先进个人,所在的扶贫工作队也被评为全县“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

 

据绩溪县公安局消息,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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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被害身亡-安徽一32岁扶贫干部阻止非法电鱼被害身亡-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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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在农水局配合下,绩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破获绩溪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经查,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多次深夜在登源河临溪段使用国家禁用的电鱼工具进行捕鱼,在被农水局执法人员多次抓获、处罚后拒不悔改。

 

今年3月以来,绩溪临溪等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禁渔”,为水生生物的正常繁殖,鱼类资源的不断繁育和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大“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修养生息制度”。

 

而在3月18日,绩溪县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保护生态资源环境,促进我县河流鱼类繁殖、增殖,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皖农渔〔2019〕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实行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违者,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登源河主干道中下游,即从登源河与卓溪河交会处至临溪镇与扬之河入口处,全长35.7公里)内 禁止游钓,违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劝阻无效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三、绩溪县所辖 大源河、扬之河、戈溪河及各小河流域从 2020年4月1日0时至2020年8月31日24时实行禁渔。

 

四、禁渔期间,禁止捕捞或破坏河鱼自然繁殖、增殖行为,县内各农贸市场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天然渔获物。

 

五、禁渔期间,县农水局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捕捞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对农贸市场天然渔获物的收购、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切实履行 “河长”职责,加强巡查,密切配合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六、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县境内使用电、毒、炸、地笼网、密眼网等破坏渔业资源捕捞行为。违者将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禁非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禁用渔具。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依法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 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阻碍、拒绝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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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七大流域将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农业农村部近期组织制定了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流域禁渔期制度,从而实现了我国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

 

这是记者21日在农业农村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这七大流域包括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说,海河、辽河、松花江是华北和东北地区的三个主要流域,面积广阔,自然环境丰富多样,孕育了诸多特有水生生物物种。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三个流域的水网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目前,这三个流域的相关省份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禁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禁渔期制度还不健全,各地禁渔行动缺乏统一部署,特网别是一些跨省、跨县的水域容易成为管理盲区。

 

“建立各流域相对统一的禁渔期制度,有利于把散乱的禁渔行为上升为全流域有声势、组织化、严管理的禁渔期制度,加大三流域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华北、东北地区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于康震解释说。

 

同时,农业农村部将从今年开始分阶段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推进禁捕工作。2019年完成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今后全面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生产性捕捞;2020年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渔民退捕工作,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捕,并根据资源环境恢复情况另行制定保护管理政策;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和洞庭湖)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实行差别管理、一湖一策,特定资源的利用实行专项管理;其他水域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管理措施。

 

禁渔期制度是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止捕捞作业的一种保护措施。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中,长江、珠江、淮河和黄河流域已先后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禁渔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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