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奥平衡车怎么样(领奥平衡车说明书)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2年10月24日11时17分43秒 218 0

现在走在路上,偶尔会遇到用电动平衡车的人吗?

这款被称为平衡车的智能骑行工具,曾经风靡各大城市的大街小巷和公园,以酷炫的外观和智能操控占据时尚前沿。

(图片来自Pixabay)

后来,就因为一些平衡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国内一些城市认定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违法,甚至有的地方明文规定平衡车上路行驶会被交警查处罚款。所以路上玩平衡车的人少了很多。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其他人在公园或人不多的地方使用平衡车。

因为发现平衡车还是有市场的,很多企业跟风做平衡车。然而,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一些企业被专利权人起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因JD.COM网站销售平衡车引发的专利侵权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恩博常州公司)和纳恩博(天津公司)是名为“模块化两轮动平衡车”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

后来,他们发现由深圳市菲特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特威公司)和揭阳市林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高公司)联合生产的“A13-4青少年蓝牙夜光音乐双控”平衡车产品在JD.COM网上商城热销,于是进行了公证购买。

博纳长洲公司和博纳天金公司将平衡车产品与自己的平衡车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后,发现该产品落入了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无疑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

同时,纳恩博常州公司、纳恩博天津公司还查明,菲特威公司、临高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郑。因此,两公司认为,飞特威公司与临高公司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是在郑的控制下进行的。

因此,纳恩博常州公司、纳恩博天津公司共同将菲特威公司、临高公司、郑某、北京JD.COM三白60渡厄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专利侵权行为,并要求菲特威公司、临高公司、两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30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是又一起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案。更早之前有一个平衡车专利侵权的案子。还记得被告公司被罚款70万。

有些人觉得很奇怪,专利侵权案件通常索赔几十万美元。为什么这个案子一下子就到了几百万美元?

其实像上面这种专利侵权索赔上百万,甚至有天价索赔的,是很常见的案例。

比如被称为“中国最贵专利侵权案”的这个案子,就是江苏铜陵公司起诉“公牛”擅自使用属于铜陵的两项插座安全相关专利,索赔金额9.99亿元。

此外,被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搜狗起诉百度专利侵权,索赔总额高达2.6亿元。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几百万甚至上亿的专利侵权索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专利侵权赔偿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权利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权利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支付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

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领奥平衡车怎么样(领奥平衡车说明书)-第1张图片

也就是说,只要确定某个产品侵权,专利权人就有权向侵权人申请赔偿,要求停止侵权。推出相关专利产品的公司销售得越多,他们需要的补偿就越多。

不仅仅是平衡车行业,其他行业也在不断突破技术。因此,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毕竟各厂商对专利制高点的争夺是专利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

当然,面对国内外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山寨产品和相关企业,也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维权体系。一旦发现侵权问题,应立即采取行政和司法措施打击他人侵权行为。

领奥平衡车怎么样(领奥平衡车说明书)-第2张图片

此外,相关企业和厂商不仅要关注本国的专利布局,还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等渠道积极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也就是说,我们公司出国前必须解决专利问题。如果条件允许,请聘请专业人士处理专利事务,或者找一个了解海外市场运行规则和相关专利保护政策的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帮助自己完成海外专利的分析、规避、解决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最后,作者呼吁企业自觉尊重知识产权,投入精力和资源进行新产品研发,共同促进各行各业健康有序发展。

资料来源:创业之树

【温馨提示】本文部分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并通知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