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案例(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2年12月18日20时28分12秒 192 0

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

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退伍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熊雄烈士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穆璐

[行政公益诉讼案]

1.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保安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

2.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力促刀靶水红遗址保护。

3.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鸡潮山散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

4.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

5.江西宜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熊雄烈士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

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督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7.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系列中敦促保护红色革命遗址。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马兰红山军事博览园军事遗迹。

9.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西宁军事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督促保护铁道兵英雄纪念设施。

10.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八·二三”金门火炮余孽行政公益诉讼案。

1.湖南省长沙军事检察院、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旧址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12.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七·六”烈士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

13.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

14.山西古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贝约军分区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江西宜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熊雄烈士故居。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烈士故居革命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要点]

针对革命烈士故居管理维护不力造成的损毁风险和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整改的同时,积极协助解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难点问题,将革命文物保护与乡村建设相结合,促进革命烈士故居的有效保护和利用。

[基本情况]

熊雄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是黄埔军校政治部副主任。周恩来离开黄埔军校后,实际上代表党主持了军校政治部的工作。熊雄烈士故居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方希镇,建于1892年。是一座具有清代建筑特色的砖木结构房屋,占地510平方米。熊雄烈士故居2016年被命名为宜春市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8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故居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变质和人为破坏,周边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突出。

[调查和监督职责的履行]

检察官“回头看”熊雄故居整体环境维护公益诉讼。

检察人员检查修复熊雄故居“兰佩书店”。

检查员在熊雄故居检查白蚁防治。

检察人员检查熊雄故居的消防设施和电路更新。

2019年10月,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宜丰县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熊雄烈士故居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破坏。一是部分建筑墙体被白蚁侵蚀,部分木墩被虫蛀变形空,故居电线乱接,消防设备不全,安全隐患突出;二是附楼“兰佩书店”遭遇火灾,至今未得到有效修缮,年久失修,面临损毁风险;第三,文物保护范围内有家禽养殖,环境脏乱。易县医院随后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验、询问证人等方式完善固定证据。认为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完整、宣传和研究,影响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整洁的环境和氛围。2019年11月19日,宜丰县法院决定对熊雄烈士故居保护不力问题进行调查。

根据《江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宜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以下简称宜丰县文光新旅局)、宜丰县方希镇政府负责熊雄烈士故居的管理和保护工作。2019年11月25日,宜丰县法院分别向上述两个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维护熊雄烈士故居卫生环境,强化熊雄烈士故居保护管理措施。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宜丰县文光新旅游局和方希镇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熊雄烈士故居保护工作小组,负责整改落实。宜丰文光新旅局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维修资金,对剩余建筑进行了局部维修,将被烧毁部分恢复原貌。方希镇政府对故居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拆除构筑物270平方米,清理周边杂物500平方米,垃圾2吨,并专门聘请保洁员负责故居的卫生和环境清洁。

2020年4月15日,宜丰县医院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熊雄烈士故居的维修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经费不足,工作进度并不理想。为解决行政机关面临的这一问题,宜丰县院积极协调指导行政机关将熊雄烈士故居所在的吴瑕村打造成美丽乡村建设工地之一,并协助行政机关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向县政府申请资金支持,提升故居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宜丰县政府已拨款225万元对熊雄烈士故居周边环境及设施维护进行综合整治,并向宜丰县文光新旅游局拨付白蚁防治专项资金。易县院先后三次与文光新旅游局、宜丰县方希镇政府沟通协商,多次到熊雄烈士故居参观,跟进项目建设。

目前,熊雄烈士故居内部装修维修及周边环境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故居前新建了2000平方米的熊雄广场。道路和景观工程进一步优化,故居内外环境得到改善。修复后的熊雄烈士故居被列为当地精品“红日读书”路线的重要一站。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西省直机关、宜春市机关等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来到熊雄烈士故居开展“红日读书会”活动,有力地发挥了传承革命烈士精神的重要作用。

[典型含义]

公益诉讼案例(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1张图片

革命烈士故居是中国共产党不平凡斗争的历史见证,是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针对革命烈士故居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行职责,运用司法力量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同时,继续跟进修复保护工作,积极协助行政机关解决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因地制宜将革命文物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红色资源保护的质量和效益,以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

近年来,宜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英烈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共办理烈士纪念碑、烈士故居等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修复英烈保护设施16处,有效保护了宜春丰富的红色资源。

公益诉讼案例(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2张图片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帮助保护英烈权益,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继续发挥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