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管理办法(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2年12月19日15时52分10秒 187 0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进行。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通常越早鉴定对工人越有利。

二。一般在工伤认定后可以立即进行,但如果劳动者或单位一方不服工伤认定或声明要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需要再等60天。

3.一般可以直接认定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伤残鉴定对工伤职工的待遇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以当时受伤职工的病历和临时康复为依据的。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水平就越好,得到的赔偿也就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什么时候做,但是应当在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后一年内做。(1)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是否遭受事故伤害作出的行政确认。是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也是发生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前提。(2)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三)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工会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

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第1张图片

第一,提交鉴定申请,需要去有相应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或再次鉴定结论的再次鉴定。

二。提交的证明材料属实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鉴定结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因工伤待遇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提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有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受到伤害的;(3)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案件: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自杀。

工伤等级鉴定流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公司不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一年内申请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学诊断证明等。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致残,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单位、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伤害等级鉴定所需材料

工伤、伤残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3)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4)初始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职工本人无法申请,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人与工伤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二)从事抢险、救灾等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提交民政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因公致残或者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旧伤复发的,提交残疾证明和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四)因公出差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五)因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一般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其他情况可以去当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个案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职工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鉴定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否则,申请人应承担鉴定费用。申请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人支付鉴定费;重新鉴定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申请人应当支付鉴定费。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残疾

一级伤残的认定标准包括:面部严重毁容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全身瘢痕形成严重,占体表面积≥90%,并伴有脊柱和四肢大关节运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丧失,一上肢高丧失。

2.继发性残疾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3.三级残疾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4.四级残疾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瘫肌力≤2;脑脊液漏伴颅底骨缺损无法修复或多次手术失败;中度面部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一个关节运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伴轻度毁容;两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

5.五级残疾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失用、失写、失写、失认等。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关节运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且毁容标准之一;骨折后遗留30度以上的脊柱侧凸或后凸,伴有严重的根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

6,6残疾

六项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丧失1/5以上;骨折后脊柱畸形小于30度伴有根神经病(电生理检查异常);一只拇指完全丧失,或拇指以外的另一只手丧失两个手指;一只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只手除拇指外两指功能完全丧失。

7.七级残疾

七项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全层颅骨缺损≥30cm2,或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 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疤痕、异物或色素改变植皮占面部10%以上。

8.八级残疾

8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瘫痪肌力4级;单侧部分足瘫肌力≤3级;肺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严重毁容的标准之一;面部烧伤植皮≥1/5;轻度面部异物沉积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

9.9级残疾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第2张图片

9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动脉、颈内动脉狭窄,支架植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或轻度毁容标准的;发际线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要戴假发者等。

10.10级残疾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自理等。

相关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时候做工伤伤残鉴定最好?【答案】一般医疗终结后3个月可评定伤残,但部分伤情仍根据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治疗终结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所以伤残鉴定要等到治疗结束,一般是出院后三个月。但如果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到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只能在固定物拆除后再做伤残鉴定。

【问】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费用谁出?【答】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初次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出申请时先行支付,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收取。

【问】工伤认定后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答】伤情稳定后,一般可在医疗机构建议休养的时间届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工伤医疗相关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