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是哪国人(莎士比亚到底是谁?)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3年04月05日18时57分59秒 114 0

今年是莎士比亚纪念年。他的作品四处上演。但是,莎士比亚到底是谁呢?他经历了怎样的生命轨迹,才留下如此多的伟大作品?由于现今已掌握的莎士比亚个人信息太少,曾有学者半开玩笑地说:“关于莎士比亚,我们只知道他出生了、去了伦敦、写了剧本、然后死了,其他一概不知。”众所周知,莎士比亚擅长写形形色色的法庭戏。其

今年是莎士比亚纪念年。他的作品四处上演。但是,莎士比亚到底是谁呢?他经历了怎样的生命轨迹,才留下如此多的伟大作品?由于现今已掌握的莎士比亚个人信息太少,曾有学者半开玩笑地说:

“关于莎士比亚,我们只知道他出生了、去了伦敦、写了剧本、然后死了,其他一概不知。”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擅长写形形色色的法庭戏。其中最著名的大概是《威尼斯商人》。同时,莎士比亚戏剧对于法律术语的掌握,精准到了令人费解的程度。他如此专业的法律知识是从哪儿来呢?他到底是谁呢?

他曾经是名律师吗?

“莎士比亚的法律术语知识,并不是他通过观察或接触获得的,而是专业技术的表现……我们推测,他住在斯特拉福德的时候,可能在某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过。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业,应该是不动产过户,或者土地管理。”

莎士比亚是哪国人(莎士比亚到底是谁?)-第1张图片1790年前后的埃德蒙马隆提出了这样的困惑。马隆自己从律师转行成为一名剧作家,但他仍然非常佩服莎士比亚的专业知识,对其作品评价道:证据是,有关的法律术语在莎士比亚剧作中俯拾即是,已经成了他作品的一个网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担保、财产转让、租约、财产清单、承兑、诉讼、赔偿和索赔,这些术语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1859年,位于伦敦的林肯律师会馆南门书店的窗口贴上了大标语牌

“莎士比亚是否在哪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过?”

这是在宣传坎贝尔勋爵的新书《莎士比亚如何获得法律知识》。这位坎贝尔勋爵并不是无聊的嚼文字者。他曾经担任英国司法部部长。出版本书的第二年,他被任命为首席大法官。坎贝尔勋爵这样写道:

“《约翰王》等场景,为莎士比亚在来伦敦之前曾在某一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一假设,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他采用的相关法条和法律术语准确无误,这靠道听途说是做不到的。”

根据坎贝尔勋爵和后来的研究者统计,莎士比亚在37篇戏剧中有22篇涉及了法庭的场景,占其戏剧总数的2/3。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有着漂亮庭审过程的《威尼斯商人》。比较著名的还有《一报还一报》(法律如何实现道德的要求)、《哈姆雷特》(法律如何面对复仇)、《亨利四世》(司法如何实现公正)、《奥赛罗》(如何保护个人不受诬陷)、《查理二世》、《李尔王》(任何人——包括国王在内——都不能高于法律),等等。

而这些法律场景,几乎都有真实的出处。比如,据坎贝尔勋爵所说,《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掘墓人讨论奥菲利亚是否具备按基督教仪式进行埋葬的资格,这一剧情很可能说明莎士比亚阅读并学习过Hales v.Ptit案的判决。

遗憾的是,这些推测都很难站得住脚。比如,坎贝尔勋爵推测莎士比亚在沃里克郡的哪个律师事务所工作过几年,其间“在治安法官法院、巡回法院、领主刑事法院等法院出庭并埋头服务于法律事务。”但是,后人对于这一点立即提出了反驳:

“如果这样的话,在各种证书以及遗嘱上应该有莎士比亚作为证人的签名,但是这种签名并不存在。”

此外,无论是在律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会馆,当时的法律人都必然交流甚广,甚至每周都要出席多次冷餐会和法律沙龙。无论是同僚还是对手,都彼此熟识。至今没有同行站出来,识破莎士比亚的真实身份,实在令人费解。

莎士比亚是哪国人(莎士比亚到底是谁?)-第2张图片

莎士比亚其实是弗朗西斯•培根?

坎贝网尔勋爵的大胆假设出版20多年后,美国法律人赫德(Heard)出版了以《作为法律人的莎士比亚》为书名的著作。他提出,莎士比亚的戏剧中确实能发现多处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作品无法匹敌的相关法律表达,而且,这些都运用地非常精确。例如,在《亨利四世》中,关于毕斯托尔(Pistol)诉讼程序的相关文件中,发现了多处以拉丁语表述的“特殊否认”。赫德说:

“在莎士比亚时代存在的所有判例汇编以及论文中,都完全找不到与这一高度专业的诉讼程序术语相关的说明。”

这一专业程度,不但需要日常业务的训练,还需要法理学方面的科班修养。

几年后,另一位美国人、康涅狄格州的司法部长约翰•赖特(John Wright)对莎士比亚提出如下看法:

“莎士比亚熟悉法律人,并彻底了解法律人对委托人负有的义务;没有比莎士比亚网对真正的法律精神以及专业法律技术的把握更加实际的法律人;莎士比亚频繁的使用相关不动产转让的法律术语,但是在其运用过程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过错误。”

赖特从而做出如下结论:

“莎士比亚应该频繁拜访过斯特拉福特以及伦敦的法院,因此与律师及法官结识并交往”。

有关莎士比亚的早期职业,还有另外一些证据。最早的一些资料,都多少在暗示他以前干过“法律研究”的工作。好几个古文书学家都认为,现有的莎士比亚手迹,尤其是他的签名,清楚地表明他曾受过法律方面的训练。1939年发现的名为《撒克逊法律大全》的一书中,就出现过一个这样的签名。该书是由威廉兰巴德编撰的一部法律文本,书中包含大量盎格鲁撒克逊法令的拉丁语译文。里面的那个“Wm Shakspere”签名,曾经引起了很大的学术争论。

一个新的猜测浮现了。莎士比亚可能不是一位律师,而是一位法学家。现在关于莎士比亚的传记,描述那位出身于斯特拉福德的演员,都觉得奇怪为何他一夜之间能够编写剧本。这位名为威廉莎士比亚的演员,来自农村小镇,英语语法课程没有读完。拉丁语更是没有很好地学习过,说不定连字都写得很少。他没有上过大学,所有必修的古典课程都没有读过。当时他生活的周围也就只有几所图书馆可供使用。他如何能够写出这些词汇量巨大、闪耀着文艺复兴色彩的剧本呢?

对此,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发表了长达四页纸的名为《莎士比尔不是我们知道的莎士比亚》的文章,罗列了所有已知的事实,将“莎士比亚真正身份”问题更变成了一个谜。很多人猜测,莎士比亚不过是那个时代一位或一群文人共同使用的笔名。其中最有可能的,是弗朗西斯培根——同时还有人猜,培根是女王的私生子,这使莎士比亚身上带有的贵族气息,有了几分道理。

莎士比亚是哪国人(莎士比亚到底是谁?)-第3张图片这位以“知识就是力量”、“一次不公正的裁判超过几次犯罪,因其好比污染了水源”等说法名传后世的大法官,被人们猜测为莎士比亚的真实身份。一方面,培根的才学和经历,配得上莎士比亚作品的渊博和深刻。莎士比亚的许多剧本里,也曾援引过培根日记中出现过的诗句。另一方面,培根自己也曾创作过几部剧本,据说手法与莎剧十分相似。他自己也曾说:

“因为在我看来,一切流行的体系都不过是许多舞台上的戏剧。根据一种不真实的布景方式来表现他们所创造的世界罢了。”

不过,这一切只是假说。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由于现今已掌握的莎士比亚个人信息太少,曾有学者半开玩笑地说过,关于莎士比亚,我们只知道他出生了、去了伦敦、写了剧本、然后死了,其他一概不知。2013年4月,莎士比亚诞生449周年之际,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论文集:《莎翁无疑:证据、论证、争议》,收录了21位莎士比亚学专家的论文,系统阐述了“莎翁作者身份毋庸置疑”的观点。然而仅过了两个月,美国的卢米那出版社就迅速推出“莎士比亚作品作者身份质疑者联盟”编撰的论文集《莎翁无疑?――揭露一个自欺欺人的产业》,直接针对前述文集,证明莎剧作者身份归属很值一疑。

无论哪一派代表的才是真理,毋庸质疑的是,莎士比亚与法律之间肯定有着密不可分的交集。直到今天,我们还从他的剧作中,读到有如法史名著般的经典记载和深刻剖析。换句话说,莎士比亚自己早已镶嵌在法律的历史之中,并且至今对法律人、法庭规则和法学研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这一影响也许将会永恒。